根据高校设置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现将以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拟设立杭州职业技术大学、以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拟设立宁波职业技术大学2个事项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
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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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