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分批建设产教紧密融合新型平台,切实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15号)要求,现将我省开展市域产教联合体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条件要求
(一)产业支撑有力。联合体依托的产业园区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为主导产业,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园区总产值处于市域前列。
(二)教育资源富集。联合体教育资源丰富优质,涵盖高水平高职院校、中职学校,积极吸纳相关本科高校参与。产业园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牵头学校、牵头企业要积极搭建联合体人才供需信息平台,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或产业学院,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结合紧密。
(三)机制体制完善。设区市教育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地方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董事会),达到产权明晰、组织完备、机制健全,实体化高效运行。
(四)育人特色鲜明。龙头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育人关键环节,并取得显著成效。协同推进中国特色学徒制,共同实施现场工程师人才培养。积极为职业院校提供学生实习实训和教师岗位实践岗位,推进在联合体内开展中职、高职、本科分段培养或贯通培养,支持符合条件的中高职毕业生和企业一线优秀员工进入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积极探索直接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通道。
(五)服务产业高效。联合体应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为园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产品升级,帮助企业解决实际生产问题。制定培训规划,统筹各成员单位的培训资源和需求,联合体内院校积极承接企业员工的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面向社会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
(六)保障条件到位。加大财政经费支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产业资金投入,支持职业教育重大建设和改革项目。明确支持职业教育的金融、财政、税费、土地、信用、就业和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的具体举措。建立完善评价体制,对优秀的职业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组织实施
(一)市域统筹推荐。市域产教联合体以产业园区为基础申报。各设区市教育局要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等部门,统筹研究申报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名单,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包括产业园区所在地政府(管委会)、牵头学校、牵头企业。每个园区最多申报1个,每个设区市最多申报不超过2个。
(二)牵头单位申报。产教联合体牵头的产业园区、牵头学校、牵头企业要对照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标(附件1),根据所在园区、学校和企业实际,科学制订目标任务、建立合作机制,并认真填写市域产教联合体推荐书(附件2)。产教联合体牵头学校以高水平高职院校为主,牵头学校要在协调服务、材料准备等具体工作上发挥主体作用。
(三)省级审核推荐。在各单位自愿申报基础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采取适当形式,对照教育部颁布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一批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名单,并从中择优向教育部作首批推荐。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填写《市域产教联合体推荐名单汇总表》、牵头学校联合产业园区、牵头企业填写《市域产教联合体推荐书》,于2023年5月1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huyouyin@jhc.edu.cn;《市域产教联合体推荐名单汇总表》盖章纸质版(一式1份)、《市域产教联合体推荐书》(一式5份)邮寄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朱友银;电话:0571-88008886;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21号。
附件:1.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指标.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