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暨出台26条新政 “真金白银”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
时间:2022-07-28 来源:《科技日报》

“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奖励50万元;实施产业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财政支持……”近日,浙江省诸暨市发布《关于高水平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政策意见》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记者了解到,诸暨市就当地2021年11月出台的科技政策进行了修订完善,提高相关政策的系统性、可操作性和落地性,形成该《政策意见》,以期发挥各项支持政策的叠加效应。“按新政策测算,全市2022年预计兑现金额为1.55亿元。”诸暨市科技局创新促进科科长楼宇琼说。

提高奖补额度 鼓励研发投入

鼓励企业申报重点研发计划、对企业技术转让所得进行税收减免、每年评定5家诸暨市科技强农工作优秀企业并各奖励5万元……《政策意见》围绕加大创新主体培育、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等5方面,共提出26条具体举措。

记者注意到,基于原有科技政策,当地在《政策意见》中新增14项、修改8项内容,对创新主体研发投入的奖励补助有所提高。

比如,《政策意见》提出对有效期内的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当年首次进入规模企业的,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奖补政策调整,意在进一步提高诸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楼宇琼介绍,为完善领军型企业培育梯队,当年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奖励资金则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根据《政策意见》,当地对实施发明专利价值提升及转化、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奖励主体,均在企业基础上增加了“高校”“科研院所”作为奖励主体,奖励金额分别由2万元和5万元均提高到50万元。

众所周知,大型科研仪器是创新主体进行科研工作的必要条件。针对仪器利用率和共享水平不高的问题,浙江省正着力推广数字化改革试点应用“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一指办”。

《政策意见》明确,要深化完善科技创新券制度,加快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对具有创新需求的企业和创业者,每年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创新券额度。

“诸暨市企业使用创新载体提供的科技查新、检验检测等服务,可用创新券抵用最高不超过50%的费用。” 楼宇琼表示。

促进成果转化 完善双创生态

根据《政策意见》,对于成果转化,诸暨鼓励校企科技合作,就合同技术交易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实际技术交易支付金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由于本土高校院所资源有限,诸暨市多年来积极引进大院名所、共建创新载体。《诸暨市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未来5年当地要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程,培育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3家,共建高校研究院10家以上,实现每年100项成果在诸暨产业化。

《政策意见》明确,要鼓励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设立符合诸暨产业发展方向的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对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研发团队,并结合当地企业需求完成相关成果转化的单位,每家每年给予运营经费、项目经费、条件建设经费等资金扶持。

“引进院所落地后,如何确保成效?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不可或缺。”诸暨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意见》中,围绕优化双创环境,提出完善知识产权金融体系、培育高质量专利等6项举措。

“在知识产权金融体系方面,诸暨将拓展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商标权等质押融资业务。”楼宇琼介绍,同时探索科技成果转化保险、专利保险、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保险补偿机制,每家单位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

值得一提的是,《政策意见》提出建立科技项目风险保障机制,对探索性强、风险性高的科研项目,切实从体制和机制上给予支持。

“结合《政策意见》发布,诸暨市正着力构建‘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以期率先在浙江省建成创新型城市。”诸暨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洪恒飞 本报记者 江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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