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互联网+职业教育”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21-10-11 来源:人民论坛

建构稳定脱贫的机制,脱贫者的能力素质至关重要,一条提高脱贫者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就是职业教育。当下由于国情因素及职业教育开展条件的空间限制,“互联网+职业教育”成为了稳定脱贫的重要支撑。本文认为,在乡村振兴时期,完善“互联网+职业教育”机制的新路径是:政府主导下,实现多元协同,在教育理念、教学设计、资源保障、师资培训、监督评价方面形成新机制,且要依据信息技术发展水平、稳定脱贫与乡村振兴的发展需求而不断完善。

当下,我国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这是我国后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贫困县摘帽后,要继续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实现已脱贫人口的稳定脱贫”。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重要的基础就是脱贫者的能力素质,需要乡村地区储备大量有知识技能的人才资源。精准扶贫的成功经验表明,职业教育正是培养此种能力的主要渠道。“十四五”期间完善“互联网+职业教育”至关重要,它既是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稳定脱贫的重要前提。

发挥职业教育新效用,为稳定脱贫乡村振兴打好基础

职业教育展开主要有三个模式:一是政府主导模式,依靠政府扶贫队伍或者农业技术人员开展职业教育;二是政府与企业合作模式,政府的任务是制定政策规范与引导,企业承担具体职业教育;三是扶贫对象自我学习模式,扶贫对象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自主学习,在职业教育的实践上主要采取长期与短期、实地与网络培训相结合。职业教育对于实现稳定脱贫、乡村振兴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职业教育助力稳定脱贫的产业发展与集体经济发展。脱贫攻坚的经验表明,稳定脱贫离不开产业发展和集体经济发展。要实现产业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一方面,脱贫者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合能力素质,能够正确认识稳定脱贫与国家发展战略的关系,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素质,摆脱对政府的过分依赖以及能力不足,提升自身适应能力。另一方面,职业教育可根据产业发展与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需求不断完善机制,在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参与开展职业教育的背景下,发挥职业教育对于实现稳定脱贫的重要作用。

第二,职业教育助力稳定脱贫的治理路径创新与机制健全。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后,贫困形式已经从绝对贫困转为相对贫困;多维贫困、消费性贫困开始出现;发展性贫困成为主要问题;次生性贫困开始凸显;贫困由农村向城市的转移将成为新问题。当下稳定脱贫的主要困境在于脱贫者对贫困的认识不足及脱贫能力有限、脱贫与返贫并存等方面。要发挥职业教育在提升脱贫者综合能力素质方面的新效用,在党和政府主导下应对相对贫困问题,探索助力实现稳定脱贫的新路径与新机制。

第三,职业教育可防止脱贫者因能力问题再次返贫。职业教育不仅实现了党和政府脱贫攻坚的目标,更能够给脱贫者授之以渔。实现稳定脱贫需要加强多元主体协同促进提升人的能力,对此,我们需要通过现代化手段来推进职业教育在稳定脱贫中适应时代需要,不断促进职业教育与现代技术手段相融合。我国职业教育在扶贫对象能力提升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多元协同、制度机制、基础设施、师资队伍以及供给等方面都进行了初步探索,但基于不同区域职业教育资源、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上存在差异,不同地区职业教育的作用还存在极大的不平衡,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职业教育作用的发挥。职业教育是全方位的教育,不仅涉及扶贫对象技术与能力的提高,更是包括对党、对扶贫政策、对贫困、对科学技术、对文化教育的认识的提高,根本目的在于促进贫困群体思想观念的转变。因此,不断打磨完善“互联网+职业教育”,这不仅是实现脱贫者能力素质提升的要求,更是基于职业教育资源配置与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以及职业教育新效用发挥的需要。

锻造“互联网+职业教育”,打好乡村振兴“新战役”

发挥稳定脱贫中职业教育的新效用,必须不断打磨职业教育,通过现代信息技术锻造“互联网+职业教育”。当下,“互联网+职业教育”已具备了初步的基础,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1年2月3日在北京发布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调查指出,截至2020年12月,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55.9%。“互联网+职业教育”有助于发挥职业教育的教育和产业二元性的特点,为打好乡村振兴“新战役”提供助力。

一是要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职业教育实践理念的创新,以提升脱贫者的综合素质为主要目的,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资源基础。信息技术打破了职业教育的空间、时间等限制,有助于脱贫者能力素质的提高、职业教师队伍能力的提升、职业教育管理服务能力的提高、职业教育与国际职业教育的接轨等等。“互联网+职业教育”可以为脱贫者提供更廉价、更方便的职业教育,节省政府在相关职业教育上的投入。根据脱贫者群体的各项特点,通过信息技术不断调整职业教育的内容,培养不同区域的脱贫者的多元化素质,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资源基础。

二是要利用信息技术促进职业教育教学设计的完善,发挥多元主体在职业教育中的协同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知识技能基础。其一,加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帮助更多脱贫群体参与接受职业教育。其二,“互联网+职业教育”要支持并鼓励脱贫者终生学习,实现职业教育资源的均衡化发展。其三,教学设计要以脱贫者的特点为基础展开,使其能够满足脱贫群体常态化的职业教育需要。由于脱贫群体通常具有文化水平低等特点,因而须采取混合式教学手段。其四,要根据贫困群体容易接受的方式来进行设计和规划,让脱贫者认同并自愿接受“互联网+职业教育”,为实现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要不断完善信息化社会背景下职业教育管理制度,为乡村振兴提供高效管理的基础。其一,“互联网+职业教育”提供了教学数据的集成和分析,有助于职业教育管理效率和水平的提高。其二,信息化管理有助于提升服务的效率,使得各种职业教育资源配置更为高效。其三,职业教育者的教学管理更方便,对于脱贫群体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可予以实时解答。其四,便于持续打造“互联网+职业教育”的信息管理平台,提供便捷、一体化的信息服务。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一步完善符合乡村振兴需要的职业教育资源库。通过建立政府、企业和职业教育机构的协同信息管理系统,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现代化高效管理基础,助力乡村振兴。

四是要加强“互联网+职业教育”硬件支撑平台的保障,为乡村振兴提供信息化设施的基础。其一,“互联网+职业教育”要建立在便利以及符合贫困群体特点的基础上,开发符合职业技能需要的信息化平台。其二,要构建符合职业教育需要的丰富多样的资源库。其三,网络平台建设涉及到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脱贫群体的结合,需采取多元互动协同的方式完成平台建设。其四,要促进“互联网+职业教育”与线下职业教育的互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线下职业教育的线上实时共享。其五,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网络设施、信息系统基础设施与网络信息服务等方面。其六,对于使用信息技术较为困难的脱贫群体,需要由政府主导、多方协同参与建设统一的“互联网+职业教育”教室,便利这类群体。

五是要继续补充“互联网+职业教育”政策法规,为乡村振兴的法律法规的完善提供法治基础。教育部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和《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主要是规范和引导职业院校在信息化发展中的工作,制定了《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党中央和国务院出台的“互联网+”发展的相关文件中也有针对“互联网+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从国家规章的角度对职业院校“互联网+职业教育”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但是专门针对乡村振兴的“互联网+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要在“互联网+职业教育”的理念引领和总体要求、数字资源库建设与权益保障、规范化管理服务、资源保障与支撑、网络安全保障、组织保障、监督与评价体系等多个方面完善政策法规,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好的法治保障。

六是要健全“互联网+职业教育”监督评价体制机制,为乡村振兴实现的效果监督与评价提供基础。一是对“互联网+职业教育”政策执行全过程的监督,保障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及其效用,主要监督“互联网+职业教育”的政治方向、腐败状况等方面。二是“互联网+职业教育”效果的评价机制的完善,涉及“互联网+职业教育”教学效果的评价、教育资源库建设的评价、教育管理效果的评价、对乡村振兴支撑作用的评价等等。对于“互联网+职业教育”监督评价需要构建系统的指标体系,依据职业教育开展的规范性、效果、过程等进行定量评价,将评价结果应用于助力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的完善工作中。

总而言之,“互联网+职业教育”的完善不仅与政府和职业教育机构关联,也涉及职业教育资源提供的机构、脱贫群体、信息平台的维护者、企业等多元主体,需要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我们需要构建一个以政府为推动主体,“互联网+职业平台”技术部门为支撑,“互联网+职业教育”机构为渠道,构建政府、职业教育机构、企业、农户之间多元协同治理的机制,才能实现现代技术基础上的互联网与职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实现职业教育多元主体协同发挥作用,就必须要不断创新“互联网+职业教育”理念、动态化调整课程资源、加强信息技术平台的现代化和便利化建设、完善“互联网+职业教育”的相关政策法规等,才能助力打好乡村振兴“新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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