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周琼报道 宁波近日印发《关于高水平培育新时代宁波工匠队伍的实施意见》,从引、育、留、用等多方面为技能人才准备了一大波利好新政。
宁波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近年来宁波技能人才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仍不能满足产业快速发展的需求,技能人才特别是掌握先进技术技能且具备跨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技能人才仍存在较大缺口。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技能劳动者总量将达到220万名,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78万名。为此,宁波将从工匠人才成长、高端工匠引进集聚、“宁波工匠”培养锻造、职业(技工)院校发展、工匠人才的使用激励和多元评价等多个方面入手,推进技能人才工作。
对于出自各技工院校、技师学院的技能人才“正规军”,《实施意见》首次明确了学历待遇,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技师学院技师班毕业生将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在公务员录用、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执业资格考试、确定工资起点标准、职称评定、职位晋升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方面与同等学力人员相同对待。
据了解,根据《实施意见》,宁波将进一步加快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技能人才培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