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产教融合 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0-10-16 来源:教育部网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持续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使职业教育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进步。

1.提升办学能力,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加大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力度,2020年上半年投入2.66亿元中央资金,支持20所高职学校、47所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建设实训基地,提高职业学校承载能力。切实做好2019年度各类资金支持职业教育项目绩效报告编制工作。做好2020年及“十四五”期间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和项目储备工作,加大对续建、新建项目推进力度。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审核的通知》等,动员、指导各地各职业学校按照普职比大体相当的要求,规范开展招生工作。深入做好高职扩招工作,督促指导扩招院校完成学情分析,修订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2020年拟承担高职扩招任务的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和计划开展了摸底调研和指导。组织开展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试点项目院校自查工作,部署安排“3+2模式”转段和招生工作。印发《高等函授教育教学管理指南》,开展2020年度区内外高等学校在疆设立函授站、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登记,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审核填报,进一步规范全区函授站管理。

2.深化产教融合,优化人才培养模式

制定《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职业学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启动第二批职业学校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深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指导全区职业学校主动联系合作企业,调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积极性,助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以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为试点,推进实施“双高计划”,推动高职教育内涵式发展。印发《关于在高职院校开展学分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6所优质高职学校开展学分制改革试点,并逐步在其他符合条件的高职院校推行学分制管理。成立自治区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指导协调机构,全面指导、服务试点工作。根据新疆产业转型发展需要、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和高职院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基础,加强专业设置与管理。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层次学前教育、农村医学、中医等国控专业设置,进一步调整招生规模,加快专业转设。开展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新设专业审核备案工作,共备案新设高职专业78个、中职专业83个。强化对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动态调整,对连续三年不招生的专业进行清理,共撤销专业点235个。

3.强化技能培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印发《关于在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 促进就业创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引导全区职业院校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挥职业学校资源、师资、实训等方面的优势,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开展职业培训。印发《关于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基础课程设置的通知》《关于加强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地、县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共1720人参加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培训,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新疆各族劳动者特点和需要,将法律法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就业政策、劳动纪律、劳动安全、职业道德、民族团结等教育内容融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之中,在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的同时,增强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意识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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