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成职协〔2020〕8号
各会员单位(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部署,大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推动职业院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决定举办全国职业院校“传承的力量”微视频大赛。根据全国大赛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共同组织开展本次全国职业院校“传承的力量”微视频大赛的省级复赛。
主办单位: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
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
承办单位: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大赛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日—2020年7月15日,省级复赛时间调整为2020年7月15日—8月15日,全国决赛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10月31日。
请各会员单位(职业院校)积极申报,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参赛作品发送至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邮箱:zyc@zjvtit.edu.cn
联 系 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481789,19858183386
附件1:关于调整全国职业院校“传承的力量”微视频大赛活动时间的通知
附件2:关于开展全国职业院校“传承的力量”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附件3:全国职业院校“传承的力量”微视频大赛作品要求
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
浙江省高职院校党建研究会
2020年5月18日
附件1:
关于调整全国职业院校“传承的力量”微视频大赛活动时间的通知
学会〔2020〕3号
各省(市、自治区)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各职业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会决定调整全国职业院校“传承的力量”微视频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活动时间,由原计划2020年1月1日——2020年7月31日调整为2020年5月1日——2020年11月,具体如下:
1.大赛报名时间调整为2020年5月1日——2020年7月15日。
2.省级复赛时间调整为2020年7月15日——8月31日(具体时间以大赛各省组委会通知为准)。
3.全国决赛时间调整为2020年9月15日——10月31日。
4.2020年11月举办总结颁奖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20年3月25日
附件2:
关于开展全国职业院校“传承的力量”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学会〔2019〕14号
各省(市、自治区)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各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部署,大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推动职业院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我会决定举办全国职业院校“传承的力量”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夯实职业院校师生文化自信基础为目标,推动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职业教育教学活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二、活动目标
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推进中华传统美德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见行动,营造更浓厚的传承发展中华传统美德的良好氛围;设计一系列以文化为伴随的实践活动,夯实职教师生更广泛、更深厚的文化自信基础;开发一批有针对性的美德教育资源,推进职业院校教材教法改革创新,形成政府指导、学会主导、院校主体、师生主角、社会支持的多元协同模式。
三、活动原则
1.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滋养职业院校师生的精神世界,助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2.推动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方面的作用,将中华传统美德根植于职业意识、职业品质、职业精神之中,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相结合,不断赋予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和现代表达形式。
3.贴近教学、贴近生活,展示职业教育文化伴生的发展成果。讲述职教学子学习技术技能改变命运的故事,讲述身边职教人逐梦成长的故事,演绎坚韧中坚守、拼搏中进取、平凡而伟大的职教人生,展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
四、大赛主题
传民族文化之萃 承中华美德之心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分会
协办单位: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各省(市、自治区)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职教行活动”各省牵头单位
六、赛事安排
(一)参赛对象
全国职业院校在校师生。
(二)比赛简介
以拍摄微视频(微电影)的方式参赛。视频要紧紧围绕传承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革命精神、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题,立足第一视角,讲好身边的故事,讲述励志的故事,演绎属于职教人的故事,展示职教师生朝气蓬勃、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和青春风采(作品要求详见附件)。
(三)大赛形式
1.学校初赛。由各职业院校围绕大赛主题自行组织校内初赛,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作品初审,尤其是要加强对作品政治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审查,每个主题选出1-2部作品参加省级复赛。
2.省级复赛。由各省(市、自治区)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和“职教行活动”牵头单位组织开展。复赛承办单位需对作品进行政治和意识形态方面的审查,最终按照不同主题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中高职分别评审)。获省级一等奖的作品由各校自行上传至万景台平台参加决赛。
3.全国决赛。由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负责承办。决赛采用网络评选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形式。其中,网络评审占20%-40%的权重,专家评审占60%-80%的权重。
(四)大赛时间
大赛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省级复赛承办单位向大赛组委会报送省级获奖作品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全国决赛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7月31日。2020年9月举办总结颁奖活动。
七、相关事项
由学校自己拍摄的视频、撰写的案例其知识产权由各学校所有。由企业资助的视频、出版的教材由双方共同所有。大赛结束后全国大赛组委会酌情对参赛案例结集出版。
优秀获奖作品推荐到新华网、光明网、中国教育电视台、学习强国、湖南卫视等主流媒体以及新浪、腾讯等门户网站进行展播。
八、联系方式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分会秘书处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770158
邮箱:gzfh2019@163.com
附件:“全国职业院校‘传承的力量’微视频大赛”作品要求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3:
“全国职业院校‘传承的力量’微视频大赛”
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作品主题
结合下列四个主题自定创作形式和方法,创作内容要贴近教学、贴近生活、积极向上、生动活泼、思想健康、富有创新精神。
(1)寻访红色足迹。引导学生了解、学习中国革命史和中国共产党历史,加深对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的感悟,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文化。
(2)我是中华美德传承人。鼓励学生发掘身边的传统美德和优秀文化,并通过传承实践内化于心,变成个人的自觉行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3)讴歌新时代。促进学生培育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学生反映新气象、展现新作为,充分展示新时代中国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4)以《中华传统美德100句》为题,用身边的故事作为题材,来阐述和学习经典,引导学生理解经典、喜爱经典。
2.参赛作品可采用微视频或者微电影形式。其中微视频的时间控制在3-5分钟,微电影的时间控制在5-8分钟。
3.参赛院校分中职与高职。作品可以是个人作品或者集体作品,可自行创作、拍摄、编辑合成,可有指导老师,如需使用他人的拍摄素材,不能超过全篇长度的20%。
二、报送方式
4.提交作品时,每个作品须准备一张图片,作为作品在网页展示时的封面图片,图片类型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3MB,每个作品须准备一段200字以内的作品简介。
5.视频片头应显示标题、作者、指导老师和单位、需在片头文字标明“本作品为原创,绝无抄袭”。
6.摄像器材不限,具体品牌和型号,要求影像清晰、色彩正常。音频可以现场录音或后期配音,普通话、方言均可,可自选软件进行视频后期处理。视频尺寸比例为9:16(竖屏),建议采用MP4、FLV格式,视频大小控制在1G以内。
三、决赛安排
7.评审方式。决赛采用网络评选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形式。网络评审:各省复赛一等奖作品集中在万景台活动平台上展播。展播期间,广大职业院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可对作品进行微博、微信转发并参与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由大赛组委会委制定评审标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作品终审工作。
8.奖项设置。专项奖:分为高职组和中职组两个组别,根据四个主题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人气奖若干。优秀指导老师奖:对获得一二三等奖作品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老师奖。优秀组织奖:对作品报送组织有力的牵头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由大赛组委会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物质奖励。
9.参加决赛的学校自行在万景台活动平台上传获奖作品。参赛学校对本校上传作品及相关信息进行确认。作品确认完成后,所有作品信息不能修改。
四、相关事项
10.比赛作品必须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重在引导师生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荣誉感,必须确保不能出现价值导向和意识形态错误。
11.作品须保证原创。全国大赛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与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
12.参赛学校须对本校报送作品进行初审,确保报送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不触犯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涉及色情、暴力等其他违反社会道德规范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