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成职协〔2020〕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社区大学(城市大学)、县(市区)教育局、社区学院、街(镇)社区学校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章程》和《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二级分会管理办法》规定,鉴于第一届理事会任期届满,经研究,拟于2020年7月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为做好本次换届大会的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会员单位条件与申请
凡具备法人资格,承认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章程,履行会员单位义务的各类社区学院(学校)、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及与社区教育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等单位,均可提出入会申请。尤其是欢迎与我省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产业相关的企业及国内知名企业、知名人士入会。2019年12月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重新登记过的无须申请。
二、第二届理事会成员推荐
(一)被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维护,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1.会长、副会长人选基本条件
——从事并热爱社区教育事业,积极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提出的“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要求,并为之努力奋斗;
——支持和推动社区教育工作,是区域内该领域工作的核心成员(可以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负责人),在全省乃至全国社区教育领域有较大的影响;
——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
2.常务理事人选基本条件
——从事和热爱职业社区教育事业,可以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学校、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在社区教育研究和实践中成绩较突出,支持社区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身体健康,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
3.理事人选基本条件
——从事和热爱社区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重视社区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科学研究与实践,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在社区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领域作出一定成绩;
——能积极组织并参与社区教育与成人继续教育的相关活动,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身体健康,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能力。
(二)人选和名额分配方案
1.副会长人选
由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新农村杂志社、部分设区市教育局职能处室或设区市社区大学负责人组成。
2.常务理事人选
由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部分设区市教育局职能处室、设区市社区大学负责人、部分县(市区)教育局(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职能科室、部分社区学院主要负责人组成。
3.理事人选
由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县(市区)教育局职能科室、社区学院、乡镇社区学校、有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以及有关关心、支持和热心于协会工作人士组成。
以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名额分配数,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新会员单位登记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6月20日。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发动,安排专人落实新会员单位登记表(附件1)填报工作。
(二)理事会候选人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推荐分配名额,认真做好推选工作,并负责填写《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社区教育分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推荐登记表》(附件3)、《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社区教育分会第二届理事会成员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
(三)各单位请务必在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报送工作,须报送电子稿和纸质稿各一份,并将表格电子稿发送至sqjy@zjtvu.edu.cn,纸质稿(须盖单位公章)寄送至社区教育分会秘书处。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42号,浙江广播电视大学A区1123室,邮编:310012;
分会秘书处邮箱:sqjy@zjtvu.edu.cn;
联系人:赵师红 0571-88904355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主办”下载,网址:www.smile-w-hc.com。
附件:
2.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社区教育分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名额分配方案;
3.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社区教育分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推荐表;
4.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社区教育分会第二届理事会成员推荐名单汇总表。
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