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印发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时间:2020-04-17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宁夏自治区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5月8日起实施。自治区将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经过5年至10年左右时间,使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内涵发展、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我区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优势特色产业竞争力提升提供人才资源支撑。

自治区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具体目标是:到2022年,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教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引导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型转变,重点培育4所高水平高职学校、12个骨干专业群和一批中职优质校、优质专业,培育认定一批自治区级公共实训基地,形成覆盖全区优势特色产业、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职业教育专业体系,打造10个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0个以上高水平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和专业教师轮训基地。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打造一批优秀的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和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集团。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实践一般为6个月。“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达到50%。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制度试点进一步推广。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自治区将统筹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办学实力;推进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畅通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渠道;促进职普融合发展;建立完善德技兼备的育人机制;优化学校治理结构;推进教材教法改革;健全质量评价和督导评估制度;推动产教深度融合;加快校企深度合作;加强校企协同育人;完善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体系;建好“双师型”教师队伍;落实产教融合优惠政策;健全经费投入机制;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营造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良好环境。通过这20项重要举措进一步构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格局、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强化职业教育政策保障。

根据《方案》,自治区将推动自治区职业教育园区提质升级,打造集教育、产业、科研、创新创业、城市于一体的产教融合科创园或“科教城”,以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五个地级市为主,统筹职业教育资源,推动职业院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办好一批县级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1-2个对接县域经济发展的专业群,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面向脱贫攻坚主战场,重点支持贫困县(区)中等职业学校办出特色,提高质量。落实国家“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扩大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招生规模,健全“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人才培养机制。重点支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实施自治区“双高计划”建设。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企业共建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支持高等院校创新创业学院(众创空间)发展。推动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向军事人才培养开放。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自治区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遴选若干中职、专科高职、本科院校实施3年中职教育与4年本科教育(“3+4”)、3年高职教育与2年本科教育(“3+2”)贯通培养招生试点。采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形式,探索实施“本硕衔接”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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