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出台《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近日,宁波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的通知。
根据目标,宁波要用三年左右时间,全力推动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破解在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制约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掣肘问题,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建立科学高效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建立健全高质量的现代教育体系,教育现代化水平走在全省前列,儿童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写好宁波教育“奋进之笔”,努力做到“两个走在前列”,为宁波走在高质量发展前列提供有力保障。
乍听起来有些“高大上”,但实际上每一条都事关孩子的未来,记者从中选取部分内容,来看看有没有你关心的。
中小学生平均每天劳动不少于1小时
针对社会广泛讨论的“那些年,体育老师总是‘生病’”现象,宁波有了更加具体的举措。《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学生运动技能等级评价标准,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运动技能水平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重要指标。
中小学生每天运动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力争初中毕业生每人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有效降低青少年肥胖和近视发生率。建设一批足球特色学校,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引领学校体育改革。加强音乐、美术教育,建立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发展推进机制,提高学生艺术修养。
同时,配齐配强学校音体美教师队伍。深入开展劳动教育,统筹校内外和家务劳动教育资源,中小学生平均每天劳动不少于1小时,提升学生劳动能力。
鼓励多种形式办园 纠正“小学化”倾向
《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学前教育发展体系,实施新一轮发展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鼓励多种形式办园,提高公办幼儿园招生比例,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对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民办幼儿园,采取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等方式予以扶持。
同时,推进幼儿园保教科学化。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研究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标准,树立科学的评估导向,规范办园行为。坚持保教并重,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个性积极发展。纠正“小学化”倾向,幼儿园不得开展小学内容教学,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书写作业。建立幼儿健康水平数据库,提升幼儿健康水平。
不仅如此,未来宁波将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国际合作等各个重点领域办学。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登记与管理,按学校性质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对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给予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支持。
把学校音体美劳教育工作等列入政府政绩考核指标
建立科学招生与评价机制,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统筹设计小学入学、小升初招生办法,全面实施网上报名、部门联审。规范招生秩序,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变单纯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来录取学生的倾向,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之一。实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定向分配比例不低于60%,并向农村薄弱学校适当倾斜。
推进高中自主招生,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制定学校招生标准,形成名额分配招生、自主招生和统一招生相结合的多元录取机制。
《实施意见》还明确,把学校音体美劳教育工作等列入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政绩业绩考核指标。把学生的品德、学业和身心发展水平与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等作为中小学校管理和教育质量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不得将升学率、重点率等列入考核范围。规范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人用人的标准和行为,对学历、毕业学校等条件设置要符合实际需求,不得随意提高准入门槛。
完善教育对接产业发展机制
新时代“产教融合”引领教育行业已成为趋势。根据《实施意见》内容,未来三年,宁波将从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推进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探索长学制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加快学习型社会建设等方面下功夫。
包括进一步拓展南、北高教园区,积极探索宁波杭州湾新区、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东钱湖等特色型高等教育集聚区发展新模式。支持宁波大学“双一流”高校、宁波诺丁汉大学高水平中外合作大学建设,推进省重点(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积极实施名校名院名所名人引进工程。支持在甬高校与世界高水平大学开展合作办学等。
对接“246” 现代产业集群,推进高校、职业学校学科专业调整,加快“新工科”专业建设。实施职业教育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组建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共同体。推动高校、职业学校融入区域技术创新体系,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行业和企业,建立规模以上企业把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制度,鼓励企业多形式参与职业学校办学。
此外,鼓励高职院校在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建设一批二级学院,支持国家改革发展示范中职学校试办初中起点的五年制专业。建立中、高职院校及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的协作会议制度,推进在专业培养目标、课程教材、专业实训、考核评价等方面一体化无缝衔接。
将中小学高级及以下职称评聘权限下放至学校
《实施意见》提出,落实中小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改革。健全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制度。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探索将高级及以下职称评聘权限下放至学校。进一步明晰涉教部门权限,清理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活动,建立各类活动进校园的核准制度,各部门、各社会团体不得组织中小学校参与未经教育部门同意的各类活动、评比、竞赛。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 开展诚信办学星级评估
《实施意见》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也做出规定,要求调整教育培训机构审批与管理体制,坚持属地化原则,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和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促进行业自律。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管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和信用档案制度,开展诚信办学星级评估工作。
健全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校外培训机构风险防控综合保险,研究出台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办法,探索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第三方支付以及学员学费预付信用保险等平台。(樊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