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责任和标准
时间:2020-01-08 来源:《法制日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1月5日结束征求意见。

这一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经费投入职责,明确政府统筹使用经费、支持职业教育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企业投入和职业学校多元筹措经费的体制机制。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认为很有必要。

周洪宇指出,职业教育经费稳步增长机制不够健全,仍不能满足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需求,需要推动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提高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相关研究报告,也支撑了周洪宇的观点。2019年11月,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发布了《2018年全国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报告》和《201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报告》。报告显示,经费投入不均衡问题仍然存在,部分省份对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难以满足学校办学要求,直接影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问卷调查显示,仍有近一半中职学校的校长将主要精力投入到解决学校经费问题上。

周洪宇建议,从两个方面明确投入责任和标准,加大经费投入:

一方面,建立经费投入保障制度,确保职教经费“三个增长”。他建议,明确各级政府对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责任和比例,明确职业教育经费在本地区教育经费投入中的比例,并且规定必须保证职业教育财政性经费、生均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同时增长;制定完善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费收取、管理使用办法。

另一方面,建立教育附加费用于中等职业教育立项、审计、责任追究制度,并规定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一般地区不低于20%,已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不低于30%。(蒲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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